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推行“七办一宣传”便民措施

来源:上海法援 发布时间:2021-07-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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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学党史、见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全面推行了法律援助“七办一宣传”便民措施。

  一网通办“指尖办”

  材料齐全“快速办” 

  近日,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个长途求助电话。身在武汉的涂先生自述在上海徐汇某科技公司工作一年,一个月前突然被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他就回老家武汉重新寻找工作。因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多次交涉无果,使涂先生愤愤不平,故希望能够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了解基本案情后,工作人员根据涂先生的实际情况,耐心地指导他准备申请法律援助的相关材料,并告知他可以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上传申请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只需带齐书面材料来上海一次,即可办妥申请法律援助手续。

  次日,工作人员就收到了涂先生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核,工作人员告知涂先生可以带齐书面材料到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手续,并约定了具体时间,届时将为其开辟“快速通道”,即验证材料后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同时,为了减少涂先生来回奔波,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了一位律师当天腾出时间与他会见。

  2021年6月2日上午,涂先生带着材料来到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边为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手续,一边安排早已等候在一旁的律师在会见室与涂先生进行第一次会面,了解案情并办理委托手续。

  下午,涂先生就搭上了返程的火车,离开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时他满怀感激地说:“没想到一天时间真能办成!为了让我少跑腿,你们和律师跑了个加速度的‘接力赛’”。

  行动不便“上门办”

  70岁的李老伯因与他人发生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多处骨折,瘫痪在床,交警认定对方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老伯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费用,但对方迟迟不肯赔偿,给李老伯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居委会将李老伯的情况反映至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启动法律援助“上门办”,安排工作人员和律师赶到李老伯家中,现场受理案件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李老伯及其家人对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此次的上门服务点赞,感谢为他们提供“私人定制法律服务”,李老伯说:“感谢法律援助律师体谅我们的难处,尽心尽力为我们解决问题。”

  目前该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仍在审理过程中。

  特殊人群“优先办”

  86岁的孤寡聋哑老人朱老伯,因被村民集体决议剥夺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权,向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为朱老伯启动了法律援助“优先办”,当日指派律师提供服务,梳理相关证据材料,分析法律关系,经与朱老伯充分协商,确定了拟向法院提出撤销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中关于排除其享受权利的部分决议的诉讼请求,并代理朱老伯提起民事诉讼。

  最终,律师的代理意见被全部采纳,法院判决朱老伯获得征地补偿费。

  近日,朱老伯委托外甥专程来到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感谢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对他的帮助。

  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送到群众身边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制作了“七办一宣传”易拉宝,发放到法院、劳动仲裁、看守所以及11个街镇(工业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显著位置进行摆放,并对上述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七办一宣传”专题培训,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红五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为民服务小分队,前往辖区内的居民小区及商务楼宇,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宣传,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南位育中学结对共建,开设“我是小律师”普法互动课堂,每周安排法律援助律师走进校园,通过以案释法、有奖竞答、模拟法庭等中学生们感兴趣的形式,传递法律知识和法治思想,教会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

  2021年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指尖办1147件,全市办32件,就近办766件,上门办32件,轻松办1213件,快速办98件,优先办1233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142场,服务群众927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270份。

  什么是法律援助“七办一宣传”?

  指尖办:群众可通过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提出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帮助老年人等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做好指导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全市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全市任意一家法律援助中心递交申请,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就近办:在法院、劳动仲裁院、看守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在街道(乡镇)、居(村)委等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站(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政策解答,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上门办: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上门服务。

  轻松办:申请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的,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现场验证身份,无需递交身份证原件核对;申请人系本市户籍且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愿授权法律援助机构向民政部门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核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且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能够出具相关经济状况报告的,无需出具经济状况证明;农民工因工伤、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递交经济状况证明。

  快速办:对案情清楚、材料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可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予以援助。

  优先办:为农民工、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批;有针对性地为不同群体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咨询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与有关部门、基层社区等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及时组织专业解读,进行有针对性的宣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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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