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让爱无“碍” 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来源:黑龙江法律援助 发布时间:2021-07-1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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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黑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残联在全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聚焦残疾人群体“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

  兜住底线:为残疾人群众撑起“保护伞”

  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作用,开展残疾人法律纠纷排查工作,主动调查残疾人的法律服务需求。

  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派驻值班律师,为残疾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有效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屯活动,更好服务残疾人。

绿色通道:为残疾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

  畅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实行当天受理、当天指派执业三年以上富有经验的律师办理,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哈尔滨、黑河等地对于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大庆市发挥在大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的“关注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的桥梁作用,各级平台实现实时联动,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触角,方便残疾人就近寻求法律帮助,进行法律咨询。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在线咨询解答等法律服务,残疾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获得便捷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人员则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发布与残疾人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为残疾人释疑解惑。

  助力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走进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双鸭山市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工作人员来到残疾人就业企业开展专项活动,律师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难题,获得了残疾职工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一致好评。

  合力宣传:全力营造扶残助残社会环境

  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针对潜在涉残法律纠纷,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咨询,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防范和化解法律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开展助残专项宣传活动:在全国助残日开展面向残疾人的宣传活动。鸡西、七台河等地将印有法律援助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简要说明等内容的法律援助联系卡发送到残疾人手中,方便残疾人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及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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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