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白:用服务“加法”换矛盾“减法”

来源:广西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1-09-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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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我真实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可以看得见拿得到的。”2021年5月19日,在广西玉林博白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农民工李某在向某商业城工程老板讨回了被欠的一万多元工资后如是说。

  两年来,博白县司法局结合本辖区人口众多,群众矛盾纠纷多发等特点,开展全县司法所“一所一品牌”创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靠前,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20年2月,博白县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2019年度“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1-8月,博白县司法局共开展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 2570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045件,调解成功1966件,成功率96.13%,位列全市前列。

  靠前服务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2021年3月5日,博白县东平镇的秦某某来到东平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称其在2020年8月底因口角之争被镇上的刘某某与林某某持刀、棍打伤,造成重伤二级,住院花去治疗费用56306.3元。案发后,刘某某与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且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博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但自己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因无钱医治,目前自己只能提前出院在家疗养。此次前来,想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讨要民事赔偿。

  工作人员当即受理了秦某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通过网上将申请材料递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前后不到1个小时就帮助秦某某办妥所有申请手续。当天下午,秦某某就接到了承办律师的电话。次日上午,秦某某经过工作站人员的转交,签订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10天后,博白县人民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刘某某与林某某赔偿秦某某各项损失共计76156.36元。

  秦某某在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激动万分,难以置信:“足不出户,一分钱不花,就把事了,官司打赢……”,称赞法律援助高效快捷,值得信赖。

  “东平乡村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便民驿站”是博白县司法局打造“一所一品牌”的一个缩影。

  法治安邦,方有人民安居乐业。为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更多温暖、收获更多红利,博白县司法局以打造“一所一品牌”为目标,先后出台《博白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博白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规划》等制度,着力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在全县28个乡镇建成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其中旺茂等9个镇实现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在线申请、预约服务,同时,完成全县35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室设立,配备法律顾问84名,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整合行业资源 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2019年初的一天,“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赵雅文正在值班。忽然,值班室冲进了一个情绪激动、扬言要杀人的男子。赵雅文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温和地请怒气冲冲的来者坐下,并递上了一杯温水。赵雅文一直保持着微笑,认真听他说话,待来人气消后,才轻声细语的让来人介绍他遇到的困难。

  原来,来者是博白县江宁镇村民彭某,称自己妻子出轨并已怀孕多月,戴了“绿帽”的他难平心中愤怒,欲采取极端手段解决家庭纠纷,但一想到自己和老婆曾经相爱又于心不忍,心里苦闷的他不知不觉就走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来了。

  明白事情原委后,赵雅文主动做起了心理咨询师,先帮彭某疏导他遇到的感情问题,待彭某心情渐渐放松后又语重心长地从情、理、法等方面劝解彭某。经过赵律师将近1个多小时的解答和劝说,彭某最终放弃了杀人的念头,表示回家和妻子好好商量离婚的事情,并向赵律师保证不会采取极端手段解决婚外情。

  该起婚姻家庭纠纷的成功解决,得力于值班律师的及时疏导及指引,避免了一起因婚外情可能导致的流血刑事案件的发生。

  近年来,博白县进一步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立足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综合服务8个窗口,实行“集中式办公、一条龙式服务”,打造“全覆盖”的实体法律服务平台;组建12348法律服务团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公证人员等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安排2名受理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法律援助工作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及解答法律咨询,专门指定律师以及“1+1”志愿律师在前台值班,为来访、来电咨询人员解答法律咨询。

  三年来,博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共接待群众来访1731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800余人次,办理公证案件4122件,代写法律文书300多份,“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做好减法 线上线下 提升质效

  回忆起自己当时求助12348热线的情景,覃某称“还记忆犹新,很感动。”

  覃某从家乡北流市到博白县务工,2018年10月,他在某某砖厂工作期间,不慎被机器齿轮压伤右足,老板在支付了1万元治疗费用后拒绝支付余下的医药费,并无故辞退了覃某。

  身体受伤未愈还被辞退,覃某感觉气愤难平,但又不知如何是好。当时有工友建议他打12348法律热线求助,他当时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情拨打了热线电话咨询。

  在前台值班的“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孙敢接到这个电话,孙敢在电话里耐心解答了覃某的法律问题,告诉覃某问题的解决途径,并建议覃某带上就医材料及发放工资单等证据材料来到博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详细咨询。后经前台审查、指引,博白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覃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援助律师孙敢承办此案。最终经博白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农民工覃某获得工伤赔偿17.8万元。拿到赔偿款后的覃某,感动地将写有“民工救星 仗义执言”的锦旗送到了博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感谢为他提供的帮助,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公平正义。

  博白县司法局在全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实体平台的同时,充分打造热线平台,将原“12348”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通过电话在线咨询、来访咨询等渠道,实现法律咨询和案件就近解答和直接指派。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日值班制度,确保专人接听。三年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解答群众电话法律咨询1511余人次,其中避免上访125件,避免民转刑52件,分流公证800多件、人民调解200件、法律援助300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协调指挥作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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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