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连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抓实做好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各项工作,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的热潮。
各地制发法律援助法宣传方案,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宣传活动、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公交站牌等张贴法律援助宣传图片,利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综合运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知晓度。北京通过“京司观澜”“掌上12348”等微信公众号图文并茂介绍法律援助法相关内容,通过“京司大讲堂”宣讲法律援助法;安徽通过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讲法律援助法,通过走访入户等途径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发放宣传手册、便民联系卡;黑龙江利用“龙法援”抖音号、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宣传法律援助法;重庆将法律援助法作为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和考试重要内容,联合“阳光重庆”广播栏目制作宣传专题;广西通过美团普法骑行队配送法治宣传大餐、发放法治大礼包和“普法奶茶”等形式普及法律援助法;贵州制作法律援助法卡通宣传片,投放到公交车和高铁站电子显示屏;海南定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示音,向拨打热线的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法;江苏筹建“法律援助主题公园”,在法润江苏网、江苏交广网等媒体平台开设法律援助法专栏;青海举办法律援助法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省八个地区代表队参赛;上海松江区打造“法援长廊”,使法律援助法宣传深入基层一线。
与此同时,各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培训。北京联合河北、天津两地举办京津冀法律援助法培训、山东举办“燕山大讲堂”、广西南宁市举办法律援助法线上培训、广东惠州市组织召开法律援助法专题研讨会等,深入讲解法律援助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强化法律援助人员对法律援助法的理解与适用,为法律援助法的落地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各地加强法律援助法配套制度建设,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落实法律相关规定。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海南、贵州等地推动将修订地方法律援助条例纳入省人大、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北京、山西、内蒙古、福建、广西、重庆、云南、宁夏、新疆兵团等地制定相关文件,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广东、重庆、西藏等地出台法律援助补贴办法,逐步与服务质量挂钩;河北等地印发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