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凤凰:法律援助为民生 春风化雨济民困

来源:团结报 发布时间:2022-03-1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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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法治凤凰建设中的作用。

应援尽援 让法治阳光普照贫弱群体

  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坚持以办案服务为中心,不管是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无依无靠的妇女儿童、年迈孱弱的老年人、还是背井离乡讨薪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都倾力援助,应援尽援。对可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导致不良影响或者可能造成生命安全危险的紧急情形,采取当即决定批准,事后补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确保当事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使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近3年来,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4件,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71件,涉及残疾人案件21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58件,涉及老年人案件95件,涉及妇女99件。接待来人来电840人次,解答咨询601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在鲜活的个案叠加中,能看到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了司法公正。

心系群众 倾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

  凤凰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某楼盘中附属工程的堡坎项目转包给滕某某,滕某某承包后聘请杨某某临时组织施工队施工,并按90元每立方米计算工资,其中挖土机费用由施工队和滕某某各承担一半。工程竣工后,包工头滕某某不愿意按以前的约定承担一半的挖机费用,且对此前按照90元每立方米计算工资的约定也反悔不认。杨某某代表施工队多次与滕某某协商,最终达成以105元每天结算工资的协议,但滕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无奈之下,杨某某来到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石律师代理此案。接受代理后,石律师开始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询问相关证人,发现该工程经历了三个阶段,共有25名农民工参与此项工程建设,涉及工资金额27640元。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石律师为25名农民工代写文书后到凤凰县人民法院起诉。在石律师的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法院审前调解取得圆满成功,滕某某当场兑现工资款,25名农民工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针对农民工讨薪难这一问题,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打造了“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法律援助服务,安排专业律师值班,实现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农民工因讨薪、工伤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重大、群体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可先予受理后补办相关手续。每年通过开展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集中化解农民工讨薪维权难题,帮助农民工讨薪。依托如法网、微信公众号、QQ法治凤凰工作群,免费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问题,并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降低门槛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

  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托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定点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并将法律援助的范围、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以及服务承诺上墙公示。建立接待咨询登记册、受理登记册,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设置醒目法律援助标牌,实现了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简化审批程序,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提供上门服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烈士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审查,直接受理。

  规范推进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8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平台建设,建立定期值班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初审等服务。在法院、看守所、总工会、检察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妇女、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并建立律师定期值班制度,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点联络员有机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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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