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李沧区妇女儿童维权支持单位”,长期致力于全面做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将“关爱成长、守护明天”作为一项重要的使命责任,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
深化援助力度 撑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伞”
2021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的第一年,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畅通未成年人服务通道,深化便民惠民力度。一是设立“未成年人优先”窗口。对涉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未成年人请求支付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或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申请法律援助的,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服务。二是拓宽未成年人维权渠道。与山东海剑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就近到区法院、工会、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便民岗,辖区21家律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受理点及全区11个街道、123个社区办理法律援助业务,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区域全覆盖。三是打造线上业务平台。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社会救助”“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互联网无人律所”,现实法律援助四级网办,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办理法律援助,足不出户便可轻松解决法律难题。近年来,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07件,接待涉未成年人法律咨询5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优化服务举措 织密未成年人成长“关爱网”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一是设置未成年人专门接待场所。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暖心打造未成年人私密接待室。接待室配置了未成年人维权折页、写字板、纸笔、饮用水等用品,还精心选派了专业能力强、业务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负责“私密接待室”的接待工作,既满足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需求,也顺应了法律援助人性化服务的要求。二是积极推行“容缺受理”便民机制。针对缺少材料又急需办理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件以及群体性、重大性、敏感性涉未成年人案件,推行法律援助服务前置,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先行受理申请,事后补交材料,贴心打造未成年人维权“一次办好”模式。三是推行“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服务。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打破原有申请受理的区域和层级限制,支持当事人到全市任一法律援助中心就近申请,无差别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受理、审批业务。
强化制度建设 筑牢未成年人法律“防火墙”
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深化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力,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强大的司法保障。一是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受理、处置特别程序。出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承办程序规定》《未成年人案件服务指引》等文件,考虑到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细化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审查标准、承办要求等内容,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水平。二是实行未成年人案件单独考核管理。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结案率、受援人满意度四大评价指标,通过庭审旁听、电话跟踪、结案回访、同行评估、案件通报等方式,对于未成年人案件实行专项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三是深化与司法机关的沟通配合。根据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法规定,大力做好涉及未成年人的公检法通知辩护案件,建立健全部门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律师沟通与反馈机制、辩护律师准入机制等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权益的双向保护力度,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