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增强服务水平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9-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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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甘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规范建设  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督促各地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兰州市运用法律援助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推进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及时录入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化管理。张掖市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个案补贴标准,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平凉市更新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库,对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情况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抄送通报。白银市着力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实行“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决定、当天指派”制度。甘南州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与双语甘南籍在校大学生组成甘南州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深入县市开展志愿法律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  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把加大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切入点,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覆盖面,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实效性和知晓率。兰州、天水等市(州)专门印发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举行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白银、定西、金昌等市(州)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法“八进”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浓厚氛围。酒泉市梳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免于核查经济状况的情形,连同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及流程、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机构联系方式等内容编印成宣传图册,向群众赠送发放。陇南市组织开展“我的法律援助故事”有奖征文,在各大网站积极转发,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甘肃矿区将法律援助法宣传册送到重大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车间、班组一线职工,让一线职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2022年以来,共开展普法宣传320余场次,现场解答咨询58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与宣传品共计30000余份。

  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筑牢法律援助“生命线”

  坚持把提升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异地协作制”,督促各地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兰州市从受理审查、指派承办、案件办理过程、信息录入、归档要求、受援人满意度及社会效果等七个方面细化考核,实现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定西市切实发挥专业化专门化法律援助机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落实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兰州新区坚持“案前评估专业化、案中跟踪区别化、案卷审查精细化、案后回访常态化、卷宗评查标准化”五化标准,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兰州新区法律援助文书格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2022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616件,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5274件。

  扩大惠民范围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推行告知承诺制,畅通法律援助获得渠道。兰州市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畅通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法律维权通道。嘉峪关市制定《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建立退役军人法律工作站,遴选42名热心律师进入《嘉峪关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进一步推进对未成年人保护向专业化发展。庆阳市建立“庆阳市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中心”,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帮教活动,化解矛盾纠纷。酒泉市、甘南州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等活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陇南市逐步将建档立卡户、城乡低收入群体以及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群体、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2022上半年,共解答农民工咨询22474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359件,受援人数7359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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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