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近五年实现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年增长14.74%,办案数量年增长24%,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推进法治青岛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协同发力 共同推动经费保障水平提高
主动加强向上沟通汇报,重点对接好财政部门,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多次赴外地先进城市开展联合调研等,实现市级法律援助经费较大幅度增长,年度内政法转移支付增加125万元专项用于法律援助业务支出。通过系统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呼吁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借助《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契机,加强沟通汇报,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
出台办法 结合便民机制改革规范财政支付
借助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市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契机,结合青岛市创新的“全域受理、全域指派”一体化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全市共享团队、受理点的律师承办案件;提高法律援助主要事项类型补贴标准;定期组织专家律师评委对结案的案件进行客观评价,实行差别补贴机制;加强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确保法律援助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调研督导 促进基层法律援助保障提升
以考核为抓手,将“经费保障使用”纳入《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夯实区市法律援助政府责任;以中彩金为补充,近三年共争取中彩金资金216.12万元,资助区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3件;向市财政为每区市争取到转移支付专项法律援助资金10万共100万元,指导区市设立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专项经费,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
下一步,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重点,以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和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机制,健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向社会提供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