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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了,但是没给我交社保怎么办?”“我丈夫打我,我想离婚要走什么程序?”......这些寻求法律帮助的场景,常在广东省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发生。每次遇到这类情况,新丰县法律援助处的律师与工作人员总是第一时间为她们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2024年3月4日,妇女潘某来到法律援助窗口向工作人员诉说自己的烦恼。潘某所工作的酒店日前倒闭了,但是从业期间酒店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法律援助律师理清潘某的诉求后,认为潘某在某酒店工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建议其向某酒店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潘某听取建议后,心里有了主意,决定采取合法手段与酒店积极协商补偿事宜。
“拒绝家暴,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在电视里播放的《以案说法》新丰特色普法栏目,当事人阿玲通过离婚诉讼逃离家暴困境的故事发人深省,这是取材于新丰县法律援助处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改编摄制的。2017年的夏天,遭受长达三年家暴的阿玲在县妇联的调解、建议下,来到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新丰县法律援助处迅速行动,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绿色通道”,优先指派承办律师。承办律师与阿玲悉心交谈,了解到阿玲反复被家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确认其离婚意向后,迅速准备诉讼材料,由承办律师代理参加离婚诉讼并在第二次起诉开庭后得到准许离婚的判决。耗时将近一年,最终让阿玲从暴力婚姻中解脱。
近年来,新丰县法律援助处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全过程,同时依托法律服务阵地广泛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夯实机制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024年3月4日,《拒绝家庭暴力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专题普法节目在新丰电视台播出。融合新丰本土案例,新丰县法律援助处邀请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共同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与救济方式,向观众讲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宣传到妇女儿童身边。
2024年3月6日,新丰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县妇联联合签订《新丰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在法律援助、检察诉讼、司法审判、关爱服务等方面重点关注妇女儿童,实现调解、司法等环节有效衔接,将各个保护点位串联成协同保护全链条,牢牢守护妇女儿童的美好未来。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笃行不怠。截至目前,新丰县法律援助处共为妇女儿童办理案件40宗,提供法律咨询197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达100%,2024年“三八”维权周期间,还为妇女提供法律讲座、定点法律咨询等服务,努力营造更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