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持续用功发力 跑出法律援助加速度

来源:兴安司法行政 发布时间:2024-07-29 19:57
分享到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在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职能优势,切实解决困难群体所需、所求、所盼,兴安盟法律援助机构持续用功发力,实现服务质量大提升。截至2024年上半年,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58件,受援人数达1290余人次。

关注民生 助推法律援助宣传“精准跑”

  兴安盟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对受理案件类型的深入梳理,对受援群体进一步细分,结合5类重点人群法律需求和身心特点,着力打造“法援惠民生 服务进乡村、社区”“保障农牧民工安薪维权以及“法援护航 护老爱小”等三项惠民生品牌活动。一方面重视学法用法的宣传引导,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老年人维权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针对不同人群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加强专业人员配备,每一场宣传活动均配备至少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案例讲解维权举措,供群众“按需获取、精准施策”。2024年上半年,全盟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2场次,发放专项资料1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转变理念 助推法律援助服务“反向跑”

  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作用,通过设立农牧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便民服务站点,进一步提升援助申请便利度,减少受援人跑动频率,积极转变服务理念,由坐等上门,变为主动“走下去”,为符合条件且行动不便、身患重疾的当事人入户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同时,利用每月定期入户走访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半公里”,努力实现“一次不用跑”,得到了群众的认同和赞许。

异地协调 助推法律援助机制“延伸跑”

  按照“应援尽援 优援便援”的工作要求,在日常咨询接待过程中发现受援人存在涉异地争议纠纷情况,在深化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成果下,适度向外延伸,及时对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发挥异地协调机制作用,更好地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帮助和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异地协调法律援助案件2件。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