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日,辽宁省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护苗”系列活动,为全省未成年人提供全流程优化、全方位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用法治阳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扩面提质为目标,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简化申请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一是明确低收入家庭成员纳入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并结合民生需求实际,鼓励各地依法将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清单。二是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绿色通道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优先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在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着力完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优化同级共青团、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纵向联动互补、横向合作顺畅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全省依托各级共青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6个。四是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网络平台服务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法律援助触手可及,年均提供1500余人次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五是融合“12348”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服务功能,各地全面推行援务公开,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留守儿童、残疾未成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年均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

六一前夕,全省各地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援护苗”等主题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80余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大连市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帮扶”全链条服务模式;鞍山、本溪市走进校园通过情景问答、趣味抢答等形式上法治公开课;丹东、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讲,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温暖。

下一阶段,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及法律援助机构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援护苗”行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向“应援优援”转变,用法治力量为全省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