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律援助需从受援人角度出发加强沟通

来源:中国法律援助网 发布时间:2016-10-14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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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卡雷尔-格罗特大学学院社会工作和法律援助研究讲师/课程协调员、安特卫普大学法律系研究员史蒂芬•吉本斯

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密切相关,社会法律援助试图去解决人们,特别是特殊群体的问题。社会法律援助意味着法律援助需要在组织层民上需要做很多联动的工作,比如在比利时有社会福利机构,这是总体性的关照青少年、受害人、政府所资助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去支持法律援助。

这些专业化的组织,可以解决某个专业领域的问题。如果是住房的问题,住房相关的组织中的社会和法律双专业的人士,会去访谈受援人,了解问题是什么,律师会更加详细的去考察这个案件的情况,最终通过多元化的途径解决这一问题,诉讼只是取得结果的方式之一。这样将法律援助和社会援助结合起来,为受援人提供服务。

在进行援助的时候,法律援助组织要明确人们的生活层面和制度层面是不同的,法律援助组织需要去研究如何去充分的回应人们的需求,这意味着法律援助组织要方便受援人、贴近受援人,要把需要援助的事件放到一个大的背景下去考量,这包括到法律、社会设置与身心方面的回应,综合的去回答。这种事很费时间,但是如果是久拖不决的话,最后解决问题总的成本更高。

法律援助需要加强和受援人的沟通,用平易近人的语言和人们沟通,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去交流。在社会法律服务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业背景、自己的习惯和知识角度,因此要从受援人的角度出发去和他们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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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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