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陕西省在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陕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2016-10-1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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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至2日,由欧盟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欧法律援助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韩秀桃,欧盟驻华代表团公使参赞白尚德、中欧法律援助合作项目专家组组长戴乐彤等主办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英国、法国、德国、丹麦、瑞典、以色列等欧盟二十余国代表以及北京、陕西、山西、河南等国内十二个省市的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

本次研讨会以“以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为主题,旨在通过对特殊需求群体的法律援助的国际交流,推动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作为四个发言省份之一,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丁小军代表陕西在研讨会上就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未来发展作了交流发言。

丁小军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从近年来陕西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可以看出,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年年上升,2012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法援案件96670件,其中涉及到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援案件达到53600件,占比55.4%以上。在开展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中,陕西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机构到位。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维权网络,并向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辐射展开,在全省监狱、戒毒场所、中小学校、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维权中心,方便特殊群体寻求法律帮助。二是宣传到位。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工地、市场,全方位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专栏,网络上有推送,力争使法律援助家喻户晓。三是服务到位。扩大援助范围,降低门槛,重点做好特殊群体在婚姻家庭、土地征用补偿、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工资待遇以及家庭暴力中被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开展一站式、上门式、预约式服务,用心、用情、用力维护特殊群体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对特殊需求群体保护的未来发展方向,丁小军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一是构建法援工作大格局。在现有“政府牵头+律师援助”的基础上,动员更多社会机构组织参与到法律援助中来。二是推动法援范围大覆盖。尽可能扩大事项范围,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让更多的特殊群体能够享受到政府的法律援助政策红利。三是推行法援调解大结合。通过律师参与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做到能调则调、当诉则诉、调诉结合、案结事了,这样既可以平息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减少讼争,又可以降低办案成本,缓解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压力。四是开展法律援助大宣传。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让法律援助走进特殊需求群体人的心中。五是实现法援队伍能力大提升。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的管理培训,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人才库、专家库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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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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