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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05-2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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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关于废止《中外合资、合作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09年2月6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令第5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废止《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广电总局  商务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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