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7-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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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决定废止下列5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1

交通部

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

交通部令1988年第2号

1988年7月5日

2

交通部

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

交体法发〔1995〕607号

1995年7月13日

3

交通部

全国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交体法发〔1995〕753号

1995年8月14日

4

交通部

《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交体法发〔1996〕354号

1996年4月18日 

5

交通运输部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6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0号修正

2008年7月22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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