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2-20 11:33
分享到 打印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二、删去第三十七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