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3-12-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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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8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

    《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穗府[1990]60号)和《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告》(穗府[1999]46号)部分内容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相抵触,有关内容已被《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所涵盖,现决定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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