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6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公布)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附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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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规章名称 │ 令(文)号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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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
│ 1 │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省政府令第32号 │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
│ │理试行办法 │ │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不相│
│ │ │ │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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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省政府令第45号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 │理办法 │ │运输条例》所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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