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5-06-02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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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珠府令第39号),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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