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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09-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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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6年3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发布)
鉴于《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已被废止,市政府决定,废止1993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55号令发布、1997年12月14日市政府第53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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