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重庆市企业招收职工规定》等20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5-30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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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月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公布  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经过认真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重庆市企业招收职工规定》等20件政府规章(具体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1.重庆市企业招收职工规定
    2.重庆市保护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规定
    3.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试行办法
    4.重庆市牛奶管理办法
    5.重庆市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
    6.重庆市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7.重庆市劳动监察规定
    8.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办法
    9.重庆市法律援助办法
    10.重庆市港口管理办法
    11.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及其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12.重庆市农业特产农业税征收实施办法
    13.重庆市城区建筑渣土清运管理办法
    14.重庆市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
    15.重庆市人民政府禁止乱贴乱挂乱刻乱画行为的通告
    16.重庆市税务机关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办法
    17.重庆市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
    18.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19.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控制主城区采(碎)石场和小水泥厂尘污染的通告
    2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主城区尘污染的通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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