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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7-08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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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等规章的决定

(2010年2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2月2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暂行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发布)

    二、合肥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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