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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9-2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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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2010年6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3届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7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居住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穗府[1988]13号)已不适应我市社会实际情况需要,现决定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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