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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8-0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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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三部规章的决定

(2010年12月8日邯郸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2月20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三部规章:

    1、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办法(1998年11月25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公布)

    2、邯郸市节约能源监测办法(1997年1月28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公布,2002年10月30日第93号令修正)

    3、邯郸市养犬管理办法(2003年5月28日邯郸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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