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7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
┌──┬──┬───────────────────────┬───────────┐
│实施│序号│ 事项名称 │ 备注 │
│机关│ │ │ │
├──┼──┼───────────────────────┼───────────┤
│ │ 1 │年产50万吨以下钾矿肥和磷肥项目核准 │ │
│ ├──┼───────────────────────┼───────────┤
│ 发 │ │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基础设施和采掘业鼓励类、允许 │ │
│ 展 │ 2 │类项目核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下放的及政府│ │
│ 改 │ │批准收费项目除外) │ │
│ 革 ├──┼───────────────────────┼───────────┤
│ 部 │ 3 │非跨县的11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工程项目核准 │ │
│ 门 ├──┼───────────────────────┼───────────┤
│ │ │不需要省、市平衡条件的县级及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审│ │
│ │ 4 │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仍按原审批权限│ │
│ │ │审批) │ │
├──┼──┼───────────────────────┼───────────┤
│ │ 5 │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 │ │
│ 教 ├──┼───────────────────────┼───────────┤
│ 育 │ 6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活动审批 │ │
│ 部 ├──┼───────────────────────┼───────────┤
│ 门 │ 7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 │ │
│ ├──┼───────────────────────┼───────────┤
│ │ 8 │自学考试辅导机构审批 │ │
├──┼──┼───────────────────────┼───────────┤
│ 科 │ │ │ │
│ 技 │ 9 │县级生产力促进机构认定 │ │
│ 部 │ │ │ │
│ 门 │ │ │ │
├──┼──┼───────────────────────┼───────────┤
│ │ │ │考领摩托车类驾驶证下放│
│ │ │ │县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管│
│ │ │ │理;考领汽车类的机动车│
│ │ │ │驾驶证下放广州市花都、│
│ 公 │ 10 │港、澳、台、外国人考领驾驶证 │番禺、增城、从化,汕头│
│ 安 │ │ │市潮阳、澄海,佛山市三│
│ 部 │ │ │水、高明以及江门市开平│
│ 门 │ │ │等县(区)公安行政主管│
│ │ │ │部门管理 │
│ ├──┼───────────────────────┼───────────┤
│ │ 11 │在用机动车变更和报废业务 │ │
├──┼──┼───────────────────────┼───────────┤
│ 民 │ │ │ │
│ 政 │ 12 │设立社会福利企业核准 │ │
│ 部 │ │ │ │
│ 门 │ │ │ │
├──┼──┼───────────────────────┼───────────┤
│ │ │ │预算体制已实行省直管县│
│ │ │ │的,以县为债务主体的国│
│ 财 │ │ │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
│ 政 │ │ │款项目,由县向省申报、│
│ 部 │ 13 │政府主权外债项目及财产转移手续审核 │直接向省财政办理债务担│
│ 门 │ │ │保;对拖欠的债务由省财│
│ │ │ │政直接对县扣款。预算体│
│ │ │ │制未实行省直管县的按原│
│ │ │ │有规定执行 │
├──┼──┼───────────────────────┼───────────┤
│ │ 14 │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 │ │
│ ├──┼───────────────────────┼───────────┤
│ │ 15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 │ │
│ ├──┼───────────────────────┼───────────┤
│ │ 16 │国有土地使用权初次转让 │ │
│ ├──┼───────────────────────┼───────────┤
│ │ 17 │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 │ │
│ 国 ├──┼───────────────────────┼───────────┤
│ 土 │ 18 │省管权限建设用地更改用途审核 │ │
│ 资 ├──┼───────────────────────┼───────────┤
│ 源 │ │农林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项目│ │
│ 部 │ 19 │用地审核 │ │
│ 门 ├──┼───────────────────────┼───────────┤
│ │ 20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 │ │
│ ├──┼───────────────────────┼───────────┤
│ │ 21 │省管权限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 │
│ ├──┼───────────────────────┼───────────┤
│ │ │ │下放原由县(市)颁发采│
│ │ 22 │采矿权转让审批 │矿许可证的县(市)国土│
│ │ │ │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
│ │ 23 │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 │ │
│ 住 ├──┼───────────────────────┼───────────┤
│ 房 │ 24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
│ 城 ├──┼───────────────────────┼───────────┤
│ 乡 │ 25 │工程监理企业专业丙级、事务所资质核准 │ │
│ 建 ├──┼───────────────────────┼───────────┤
│ 设 │ 26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准 │ │
│ 部 ├──┼───────────────────────┼───────────┤
│ 门 │ 27 │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及以下资质核准 │ │
│ ├──┼───────────────────────┼───────────┤
│ │ 28 │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核准 │ │
├──┼──┼───────────────────────┼───────────┤
│ 交 │ │ │ │
│ 通 │ │ │ │
│ 运 │ 29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 │ │
│ 输 │ │ │ │
│ 部 │ │ │ │
│ 门 │ │ │ │
├──┼──┼───────────────────────┼───────────┤
│ 农 │ 30 │农机牌证制作权 │ │
│ 业 ├──┼───────────────────────┼───────────┤
│ 部 │ 31 │核发农机牌证 │ │
│ 门 ├──┼───────────────────────┼───────────┤
│ │ 32 │大中型畜禽饲养场废水直排农用许可 │ │
├──┼──┼───────────────────────┼───────────┤
│ 外 │ │ │ │
│ 经 │ │ │ │
│ 贸 │ 33 │外商投资企业质押或担保合同审批 │ │
│ 部 │ │ │ │
│ 门 │ │ │ │
├──┼──┼───────────────────────┼───────────┤
│ 水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省级立项、│ │
│ 利 │ 34 │按国家规定符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地面积│ │
│ 部 │ │在一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 │
│ 门 │ │下)的开发建设项目】 │ │
├──┼──┼───────────────────────┼───────────┤
│ 文 │ │设立博物馆审批(冠以“中国”、“中华”、“国 │ │
│ 化 │ 35 │家”、“广东”等需由省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 │
│ 部 │ │核同意的除外) │ │
│ 门 ├──┼───────────────────────┼───────────┤
│ │ 36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 │
├──┼──┼───────────────────────┼───────────┤
│ 卫 │ │ │ │
│ 生 │ 37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 │ │
│ 部 │ │ │ │
│ 门 │ │ │ │
├──┼──┼───────────────────────┼───────────┤
│ │ 38 │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民│ 待国家批准后执行 │
│ 物 │ │办社会福利机构提供的服务价格 │ │
│ 价 ├──┼───────────────────────┼───────────┤
│ 部 │ 39 │林业伐区作业设计费 │ │
│ 门 ├──┼───────────────────────┼───────────┤
│ │ 40 │木材检验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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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 │
│ ├──┼───────────────────────┼───────────┤
│ │ │由省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从事承包工程、承包│ │
│ │ 42 │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
│ │ │核准登记 │ │
│ ├──┼───────────────────────┤ │
│ 工 │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含:(1)省外经贸厅 │ │
│ 商 │ │批准设立或变更的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下放广州市番禺区、经济│
│ 部 │ │企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技术开发区,佛山市南海│
│ 门 │ │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 │区、顺德区,揭阳市普宁│
│ │ 43 │(2)辖区内注册资本低于600万美元的限制类外商投资│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 │企业;(3)国家审批机关批准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 │ │
│ │ │围并换发批准证书的辖区内已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
│ │ │(4)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及其派 │ │
│ │ │出机构审批的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 │
│ │ │国银行分行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 │
├──┼──┼───────────────────────┼───────────┤
│ 林 │ 44 │因特殊情况在禁猎区狩猎 │ │
│ 业 ├──┼───────────────────────┼───────────┤
│ 部 │ 45 │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年度经营利用限额核准 │ │
│ 门 ├──┼───────────────────────┼───────────┤
│ │ 46 │出省木材运输证核发 │ │
├──┼──┼───────────────────────┼───────────┤
│ │ 47 │省管权限水生野生动物利用审核 │ │
│ ├──┼───────────────────────┼───────────┤
│ │ 48 │省管权限水生动物苗种生产审核 │ │
│ 海 ├──┼───────────────────────┼───────────┤
│ 洋 │ 49 │省管权限水生动物苗种进出口审核 │ │
│ 渔 ├──┼───────────────────────┼───────────┤
│ 业 │ 50 │渔业船舶检验 │ │
│ 部 ├──┼───────────────────────┼───────────┤
│ 门 │ 51 │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 │ │
│ ├──┼───────────────────────┼───────────┤
│ │ 52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 │
│ ├──┼───────────────────────┼───────────┤
│ │ 53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审核 │ │
├──┼──┼───────────────────────┼───────────┤
│ 盐 │ │ │未设立县级盐业行政主管│
│ 业 │ 54 │生产水产养殖用盐 │部门的,仍由市级盐业行│
│ 部 │ │ │政主管部门管理 │
│ 门 │ │ │ │
└──┴──┴───────────────────────┴───────────┘
二、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
┌──┬──┬──────────────────────┬────────────┐
│实施│ │ │ │
│机关│序号│ 事项名称 │ 备注 │
├──┼──┼──────────────────────┼────────────┤
│ 司 │ │ │ │
│ 法 │ 1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变更登记 │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司│
│ 部 │ │ │法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
│ 门 │ │ │ │
├──┼──┼──────────────────────┼────────────┤
│ 体 │ │ │ │
│ 育 │ 2 │非临时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 │ │
│ 部 │ │ │ │
│ 门 │ │ │ │
├──┼──┼──────────────────────┼────────────┤
│ 林 │ 3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
│ 业 │ │ │ │
│ 部 ├──┼──────────────────────┼────────────┤
│ 门 │ 4 │进入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审批 │ │
├──┼──┼──────────────────────┼────────────┤
│ 质 │ │ │ │
│ 监 │ 5 │机电类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同一单位同时│ │
│ 部 │ │申请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除外) │ │
│ 门 │ │ │ │
├──┼──┼──────────────────────┼────────────┤
│ 气 │ │ │每半年对受理及批准次数进│
│ 象 │ 6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行统计,经市气象主管部门│
│ 部 │ │ │汇总后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备│
│ 门 │ │ │案 │
└──┴──┴──────────────────────┴────────────┘
三、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
┌──┬──┬────────────────────────┬───────────┐
│实施│序号│ 事项名称 │ 备注 │
│机关│ │ │ │
├──┼──┼────────────────────────┼───────────┤
│ 发 │ │ │ │
│ 展 │ │ │ │
│ 改 │ 1 │企业投资不需要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城建项目、工业│ │
│ 革 │ │项目、服务业项目、农业项目备案 │ │
│ 部 │ │ │ │
│ 门 │ │ │ │
├──┼──┼────────────────────────┼───────────┤
│ │ 2 │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变更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省管权限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粤府[2005]120号文第六 │
│ │ 3 │案 │条规定的涉及全省综合平│
│ │ │ │衡项目的除外 │
│ ├──┼────────────────────────┼───────────┤
│ │ 4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抄送地│
│ 经 │ │ │级以上市备案 │
│ 济 ├──┼────────────────────────┼───────────┤
│ 和 │ 5 │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抄送地│
│ 息 │ │ │级以上市备案 │
│ 化 ├──┼────────────────────────┼───────────┤
│ 部 │ 6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抄送地│
│ 门 │ │ │级以上市备案 │
│ ├──┼────────────────────────┼───────────┤
│ │ │ │除需地级以上市综合平衡│
│ │ 7 │需要上报国家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 │的项目外,由县直报省审│
│ │ │ │核 │
│ ├──┼────────────────────────┼───────────┤
│ │ │省管权限的政府投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除需地级以上市综合平衡│
│ │ 8 │资项目核准初审 │的项目外,由县直报省审│
│ │ │ │核 │
├──┼──┼────────────────────────┼───────────┤
│ 财 │ │ │ │
│ 政 │ 9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的管理 │ │
│ 部 │ │ │ │
│ 门 │ │ │ │
├──┼──┼────────────────────────┼───────────┤
│ │ 10 │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 │
│ │ │客汽车外的机动车登记业务 │ │
│ ├──┼────────────────────────┼───────────┤
│ │ │部分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含:(1)本行政辖区内初 │ │
│ 公 │ │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 │
│ 安 │ │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 │
│ 部 │ │驾驶证业务;(2)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换发、补发机动车 │ │
│ 门 │ 11 │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3)条件具备的, │ │
│ │ │可以办理初次申领和增加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 │
│ │ │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 │
│ │ │驶证业务,以及其他准驾车型科目一考试、一个记分周│ │
│ │ │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教育和考试业务】 │ │
├──┼──┼────────────────────────┼───────────┤
│ 人 │ 12 │县属单位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力 │ │ │ │
│ 资 ├──┼────────────────────────┼───────────┤
│ 源 │ │ │ │
│ 社 │ 13 │县属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会 │ │ │ │
│ 保 ├──┼────────────────────────┼───────────┤
│ 障 │ │ │ │
│ 部 │ 14 │省属非驻穗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核准 │ │
│ 门 │ │ │ │
├──┼──┼────────────────────────┼───────────┤
│ 环 │ 15 │不需要市统筹协调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审核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境 │ │ │ │
│ 保 ├──┼────────────────────────┼───────────┤
│ 护 │ │不需要市统筹协调的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 │
│ 部 │ 16 │许可审核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门 │ │ │ │
├──┼──┼────────────────────────┼───────────┤
│ │ 17 │除省审批初步设计的新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和省直管的水│实行属地管理,报省备案│
│ 水 │ │利工程项目外的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
│ 利 ├──┼────────────────────────┼───────────┤
│ 部 │ │除省审批开工报告的新建大型水利工程、省直管的水利│ │
│ 门 │ 18 │工程和装机5000千瓦以上或工程等别达到大中型的新建│实行属地管理,报省备案│
│ │ │小水电工程外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 │ │
├──┼──┼────────────────────────┼───────────┤
│ 文 │ │ │ │
│ 化 │ 19 │营业性涉外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 │
│ 部 │ │ │ │
│ 门 │ │ │ │
├──┼──┼────────────────────────┼───────────┤
│ │ 20 │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乡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21 │初审 │ │
│ ├──┼────────────────────────┼───────────┤
│ │ 22 │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转播频道业务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23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广 │ 24 │100瓦以下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设立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电 ├──┼────────────────────────┼───────────┤
│ 部 │ 25 │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证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门 ├──┼────────────────────────┼───────────┤
│ │ 26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2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28 │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总体规划、建设方案初│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审 │ │
│ ├──┼────────────────────────┼───────────┤
│ │ 29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
│ │ 30 │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 │由县直报省审批 │
└──┴──┴────────────────────────┴───────────┘
四、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
┌──┬──┬──────────────────────┬─────────────┐
│实施│序号│ 事项名称 │ 备注 │
│机关│ │ │ │
├──┼──┼──────────────────────┼─────────────┤
│ │ 1 │国家补助投资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 │
│ 发 ├──┼──────────────────────┼─────────────┤
│ 展 │ │国家补助投资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 │
│ 改 │ 2 │设项目 │ │
│ 革 ├──┼──────────────────────┼─────────────┤
│ 部 │ │国家补助投资的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 │
│ 门 │ 3 │设项目 │ │
│ ├──┼──────────────────────┼─────────────┤
│ │ 4 │国家补助投资的农村大中型沼气项目 │ │
├──┼──┼──────────────────────┼─────────────┤
│ 经 │ │ │ │
│ 济 │ │ │ │
│ 和 │ │ │ │
│ 信 │ 5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抄送省、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
│ 息 │ │ │息化主管部门 │
│ 化 │ │ │ │
│ 部 │ │ │ │
│ 门 │ │ │ │
├──┼──┼──────────────────────┼─────────────┤
│ 人 │ │ │ │
│ 力 │ 6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申报、初审 │ │
│ 资 │ │ │ │
│ 源 ├──┼──────────────────────┼─────────────┤
│ 社 │ │ │ │
│ 会 │ │ │委托具备条件的县(市)人力│
│ 保 │ 7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场安排 │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管│
│ 障 │ │ │理 │
│ 部 │ │ │ │
│ 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