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6-21 13:29
分享到 打印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1年8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8月1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已经2011年8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责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