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2月2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合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995年9月2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