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公布 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2006年6月2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发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