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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内河水域治安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铁路安全秩序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6-2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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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内河水域治安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铁路安全秩序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公布  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浙江省内河水域治安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铁路安全秩序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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