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4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8年10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公布)
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2002年12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