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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小汽车编制管理办法修正案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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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小汽车编制管理办法修正案

(2013年4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5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删去第十七条中的:“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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