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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6-2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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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2014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1月8日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壮族三月三”是本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具体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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