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同市公路客运管理暂行办法》
二、《大同市国有土地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三、《大同市弃婴弃儿权益保障办法》
四、《大同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五、《大同市传染病收治管理办法》
六、《大同市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