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废止《唐山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8-03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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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制统一,依法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对《唐山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政府令〔2011〕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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