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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石家庄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8-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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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制统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决定废止《石家庄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2013年8月1日市政府令第18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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