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11-1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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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第十六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决定废止以下3件市政府规章:

一、《抚顺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53号修正);

二、《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9号发布,市政府令第133号修正,市政府令第151号修正);

三、《抚顺市生猪产品入市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156 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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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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