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改废”并举,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市政府决定,废止《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政府令第254号)、《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9号)、《南京市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政府令第27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