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二十二、二十三条内容删除。
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8日起施行。
《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