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1994年7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修正,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修正并重新发布的《上海市职业介绍管理暂行规定》。
本决定自2021年8月26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