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2-01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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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决定,新增33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25项行政权力事项。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要明确责任事项、完善责任边界、坚持依法行政;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依据《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新增、取消行政权力事项表

附件:

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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