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哈尔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十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1-2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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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市政府规章:

  一、《哈尔滨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8月1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发布)。

  二、《哈尔滨市行政处罚听证规则》(1997年10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发布)。

  三、《哈尔滨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监督管理办法》(2002年12月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发布)。

  四、《哈尔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05年9月3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发布,2013年3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修正)。

  五、《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2007年8月3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发布)。

  六、《哈尔滨市人行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管理办法》(2008年5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发布,2016年12月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修正)。

  七、《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12月1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0号发布,2018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修正)。

  八、《哈尔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办法》(2010年4月2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发布)。

  九、《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2012年8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

  十、《哈尔滨市查处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暂行规定》(2019年2月1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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