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号)相关内容,已被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淮安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全部涵盖,已无继续施行的必要,市政府决定废止《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