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03-2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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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清理政府规章的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对1部政府规章予以修改,废止1部政府规章。

  一、对《长春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做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

  (二)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二、废止《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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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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