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2月14日十届珠海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和《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