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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8-10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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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5月18日江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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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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