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黄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黄石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0-13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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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黄石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中的“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鉴定”删除。

  二、将第十七条修改为:“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本决定自2023年11月30日起施行。

  《黄石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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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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