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2年11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修订)。
二、《广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