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建设,根据我市立法工作需要,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梳理,决定对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修改。修改的2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相关市政府规章的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附件:
沧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