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佳木斯市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治理规定》等2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20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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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一、《佳木斯市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治理规定》(2017年1月5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2019年12月20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修订) 

  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22年12月1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公布) 

  本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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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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