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已于2023年6月1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施行,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决定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令第5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